陷入到传销人,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没有本钱创业,而且没有创业头脑,可是又非常渴望自己能够事业有成,总会想找一些一种发家致富捷径,像这一种心理直接就会被各种传销组织所看透,并且运用心理学知识,把它“洗脑”,因此就会被骗到传销组织当中,后果相信大家都知道,即使说有人从中暂时的谋利,但是早晚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下面上海士次反传销来为大家介绍下那些行为是为传销
在《禁止传销条例》有规定:本条例所称为传销,主要就是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经过对于被发展人员以它直接或者是间接的发展人员数量以及销售业绩为根据计算还有给付报酬,或者是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去取得加入资格等方法来去牟取非法利益,扰乱到经济秩序,影响到社会稳定的行为。
在《禁止传销条例》的第七条又详细规定了哪些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是经营者经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它人员的加入进来,因此就会形成上下线的关系,并且会以以下线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还有给付上线报酬,来达到牟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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