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反传销_反传销找人_王士次反传销救助网,民间反传销人士王士次提供反传销救援、反传销解救劝说、反传销救助、反洗脑等服务,如果您需要帮助请联系我!

救助热线:13761833243

案例展示

CASE STUDY
您的位置:首页 > 案例展示 > 江苏反传销

江苏一女子通过传销非法获利50万

发布日期:2019-11-27浏览次数:61

日前,大丰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袁芳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袁芳的违法所得人民币.06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2月至2012年4月,袁芳依托某直购官方网以经营未来利润“PV”为名,引诱群众免费注册成为江西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会员,再诱骗会员缴纳诚信保证金购买“PV”,成为其各级诚信渠道商后,继续引诱、发展其他会员缴纳保证金购买“PV”,成为各级诚信渠道商,从而获取高额返利。截止今年4月9日,袁芳本人已成为大区级诚信渠道商,其发展的下线诚信渠道商有391人且层级在3级以上,获利人民币.06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袁芳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袁芳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袁芳在加入传销组织时有受虚假宣传和媒体误导的因素存在,故法院在对其量刑时予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作出定罪判决。(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你觉得这篇文章怎么样?

0 0
标签:全部
网友评论

管理员

该内容暂无评论

美国网友
查看更多 >>

案例推荐

    暂无推荐内容...
友情链接: 反传销
版权所有:反传销_反传销找人_王士次反传销救助网 备案号:沪ICP备2002225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