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公安部门了解到,通过破获的案件发现,当前传销手法出现新变种,传销人员缴纳申购款、获取返利分红通过第三方支付和现金交易,且不留传销申购单、不开具凭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政委李泽进介绍,部分传销组织通过网络平台广泛发展下线,将服务器设在境外,以此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公安机关在查处中还发现,一些传销犯罪嫌疑人在家中藏匿大量现金,有的将非法获利用于购买房产、车辆等。
在新型的网络传销中,传销组织多是利用网络平台发展“会员”,推销各类“理财产品”,要求“投资人”购买一定金额的“理财产品”作为加入会员资格,并以发展下线人数作为返利依据。李泽进说,传销严重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危害极大。
据了解,广西对传销违法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据统计,2017年至2018年4月,当地公安机关共破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830起,逮捕1497人。其中,2017年传销犯罪立、破案件数比上年翻了一番,打击处理人数增幅超过60%,并破获一批大案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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