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初起,安徽省明光市的张芹(女)、陈兆兵、姚啟亮、刘芬(女)等四名嫌疑人以“纯资本运作”的名义,联系大批人员发展下线,拉人头到广西南宁进行非法传销活动。这起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传销案,涉嫌犯罪嫌疑人达数十人,涉及传销人员近千人。8月30日,安徽省明光市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将上述四名嫌疑人批准逮捕。据悉,这四名犯罪嫌疑人系该起特大传销案中首批被批捕的人员。
据公安机关初步侦查认定,该传销组织实行“五级三阶制”的组织架构。所谓“五级”,即A、B、C、D、E五个级别,其中A级为高级业务员,B级为业务经理,C级为业务主任,D级为业务组长,E级为实习业务员。所谓“三阶制”,即从业务主任、业务经理到高级业务员这三个阶梯。晋升为高级业务员后,就可以成立自己的大经理室,并由大经理室成员负责带人去银行交申购款、组织人员学习、算账管理账目,同时负责其下线人员的日常生活。业务主任以上级别人员,通过发展下线人员并从其申购款中直接或间接获取提成。
在这一“纯资本运作”传销组织,所谓的申购款,系按份数来计算,是被拉来的人头能够成为该传销组织何种级别人员的唯一指标。该传销组织规定,本人或发展的下线人员购买1至2份申购款即为实习业务员,3至9份为业务组长,10至64份为业务主任,65至599份为业务经理,600份以上就可以成为高级业务员。购买第一份申购款的价格为3800元,第二份至十一份均为每份3300元,不过每人最多可以购买21份申购款,也即6.98万元。
据了解,此案中的姚啟亮与张芹、陈兆兵与刘芬曾经是两对夫妻,他们之间又互为邻居。2008年初,张芹经妹夫徐小飞(刑拘在逃)介绍,交了6.98万元购买了21份申购款,加入“纯资本运作”传销组织,成为徐小飞的下线传销人员,并一跃成为了“业务主任”。为了提成和返利,张芹积极发展下线,先后发展姚啟亮、董培凤(刑拘在逃)、姚凤静等人加入该传销组织,并于2009年“晋升”为高级业务员(A级)。据统计,张芹累计发展下线人员约200余人。
经张芹介绍,姚啟亮加入了该传销组织,共发展下线人员200余人。当张芹成为“高级业务员”并组成大经理室后,姚啟亮就进入该大经理室帮张芹管理财务。陈兆兵也是在张芹的介绍下加入该传销组织的,并很快“晋升”为高级业务员,其累计发展下线人员约100余人。被前夫陈兆兵拉来“入伙”的刘芬同样“表现不俗”,累计发展下线约100余人。后期,刘芬进入陈兆兵的大经理室帮助其管理财务。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张芹、陈兆兵为获取高额提成款,采取利诱、诓骗的方法,从安徽明光、凤阳等地大量联系人员到广西南宁,通过上课、聊天、学习等方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来人参加其传销组织,两人先后共发展下线300余人,形成了以潘友龙(刑拘在逃)、董培凤、刘晖(刑拘在逃)、魏本梅等人为首的几大支系。张芹、陈兆兵是该传销组织的领导者、组织者,姚啓亮、刘芬在传销活动中担负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起到关键作用,其行为均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鉴于此案中尚有同案犯刑拘在逃,有逃跑、串供的可能,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检察机关遂作出了批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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