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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非法传销组织多名主犯获刑

发布日期:2019-12-05浏览次数:184

新华网合肥4月13日电 (记者程士华)记者从安徽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获悉,马鞍山一非法传销组织团伙多名骨干成员近日被法院一审分别判刑。该团伙在两年内发展会员40余人、涉案金额90多万元。


花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来自浙江湖州的被告人潘丽丽、徐锦方、潘学琴等人来到马鞍山,以“找工作、做生意”等名义将亲戚、朋友骗到马鞍山市,通过安排上课、集会交流,宣传“快速致富”,诱惑他人加入传销组织“香港腾飞国际贸易公司”。该组织加入条件为购买至少一份3800元的西装或化妆品,加入后,再根据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购买份数等情况分成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5个等级,并以此为基础制订逐级提成的返利方式。


该传销组织有两条支线,一支以潘丽丽、潘学琴为首,一支以徐锦方为首,潘丽丽系马鞍山地区总负责。潘丽丽三人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主任经理会”,布置任务,检查组织状况,督促发展新人。孙某、金某等6名被告人通过上下线关系层层落实管理,安排或主持上课、集会等事宜,维持传销组织运转。案发时,该传销组织在马鞍山发展会员40余人,涉案金额达90余万元。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潘丽丽、徐锦方、潘学琴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三人分别被法院一审判处10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罚金,其余6名“业务经理、主任”级别的骨干人员也分别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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